個人資料保護管理原則
修(訂)定日期:中華民國114年9月1日
一、訂定目的
安柏管理顧問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為遵循 個人資料保護法 及相關法令規定,並確保本公司
於人力仲介、人才媒合及人力資源服務過程中,妥善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,保障當事人權益
,特訂定本管理原則。
二、適用範圍
本原則適用於本公司於營運過程中所蒐集、處理及利用之所有個人資料,包括但不限於:
1. 求職者履歷資料
2. 客戶聯絡資料
3. 員工人事資料
三、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原則
1.僅於合法、正當及必要範圍內蒐集個人資料
2.蒐集前或同時,依法履行告知義務
3.僅於特定目的範圍內使用個人資料
4.非經當事人同意或法令規定,不得任意提供予第三人
5.履歷資料之提供,須取得當事人明確同意
四、個人資料安全維護原則
本公司採取適當之安全措施,以防止個人資料遭竊取、竄改、毀損、滅失或洩漏,包括:
1. 建立帳號與權限分級管理機制
2. 個人資料加密或遮蔽處理
3. 建立存取紀錄與軌跡追蹤機制
4. 定期進行資料備份及系統安全維護
5. 紙本資料採上鎖保管及碎紙機銷毀
五、當事人權利保障
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,當事人得就其個人資料行使下列權利:
1. 查詢或請求閱覽
2. 請求製給複製本
3. 請求補充或更正
4. 請求停止蒐集、處理或利用
5. 請求刪除
本公司將於法定期間內依法處理。
六、行銷使用原則
1. 本公司於行銷時,提供當事人拒絕接受行銷之方式
2. 當事人表示拒絕後,立即停止使用其個人資料行銷
3. 不得以未同意資料進行行銷行為
七、委外與第三方管理
本公司如委託第三人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時,將:
1. 僅限於特定目的範圍內委託
2. 要求受託者採取適當資安措施
3. 建立監督與查核機制
4. 於契約中明訂個資保護條款
八、個人資料事故應變
如發生個人資料外洩或其他資安事件,本公司將:
1. 立即採取控制措施
2. 查明事件原因及影響範圍
3. 必要時通知當事人
4. 依規定通報主管機關
5. 檢討並改善管理機制
九、教育訓練與內部管理
1. 定期辦理個人資料保護教育訓練
2. 新進人員須接受個資相關教育
3. 員工應遵守保密義務
4. 離職人員應立即取消系統權限
十、持續改善
本公司將依據法令修正、技術發展及內部稽核結果,持續檢討及改善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措施,以確
保個資安全及法規遵循。
十一、聯絡窗口
如就個人資料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需行使權利,請聯絡:
聯絡人:孫小姐
電話:03-5678999(爭議處理申訴專線)
電子郵件:service@acmc.com
十二、公告與實施
本原則經公司核准後公告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